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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试点营改增:涉及交通运输8行业
发布时间:2012-07-17 此新闻已被浏览 869 次
记者11日获悉,深圳市已经成立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领导小组,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将在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据了解,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关人士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具有重大意义,能为深化产业分工、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
深圳今年3月成立了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分析小组,有关部门开展了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5月份向市政府提交了《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分析报告》。
据悉,深圳已经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了试点改革申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究竟意味着什么?昨天下午,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深圳大学物流研究所所长王江,他解释,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与营业税“简单地”根据营业金额来核算所不同,增值税是根据“增值部分”来征收。即企业从其他单位购进货物,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标的进项税就可以被企业用来抵扣,在当期应交销项税中,减去这个进项税,是企业应交的税费。进项抵扣得越多,企业要缴的增值税越少。
王江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谓是“双刃剑”,对高成本低利润的企业来说比较划算,而低成本高利润额的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减。但他同时表示,具体影响还得看不同行业的具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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