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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国税局向媒体通报:深圳将有54606户企业涉及“营改增”,其中交通运输业企业4294户,鉴证咨询服务企业11257户,文化创意服务企业12795户,物流辅助服务企业803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5503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11559户,有形动产租赁企业1166户。国税部门将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确保深圳“营改税”工作顺利实施。
“遗漏企业”可自行前往国税机关进行登记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国税部门已接受地税部门提供的第一批“营改增”企业电子数据清单,初步筛选出试点纳税人54606户,并通过清单内的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企业前往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但由于此次“营改增”涉及的企业较多,难免会有疏漏的情况存在,根据《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对于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的企业,企业可自行前往国税机关办理相关税务登记。
“营改增”后深圳(1+6)行业税负变化将出现三种情况
据悉,深圳“营改增”试点行业采用上海“1+6”模式,即交通运输业这一个大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下的六个小行业。
“依据全市营业税改增值税样板企业数据测算,改革后,受“营改增”影响,深圳(1+6)行业税负变化出现三种情形。”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种情形主要表现为:一是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为上升。二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业和鉴证咨询服务的平均税负稍有下降。三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直接采用3%征收率,税负普遍大幅下降。如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改革后增值税税率为17%,较营业税5%的税率高出12%个百分点。“虽然税率调高,但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情况下,改革后,该行业平均税负应该是有所下降。”
该负责人还称,深圳市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在先行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除交通运输业平均税负略为上升外,纳入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税负水平基本下降,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二、三产业互动发展,特别是有利于提升深圳服务业发展水平。
深圳将出台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压力
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自今年1月1日起,深圳一直在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对“营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业税负增减变化、行业竞争力的影响、财政分配格局的影响作出了分析和判断,并结合深圳实际草拟了具体试点方案。
“深圳市‘营改增’试点将延续上海的模式,试点行业不变、试点政策不变、试点方案不变。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针对部分具体行业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我们在制订试点方案时会出台相关政策,并通过合适的渠道和方法降低企业税负压力。”该负责人说。
“营改增”是否会对深圳财政收入带来影响?该负责人表示,随着“营改增”实施范围的逐渐扩大,增值税抵扣链条机制将会越来越完善,企业税负的减少将促进企业发展活力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也起到刺激投资的作用,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税收的增加,使税收、财政收入的增长步入良性循环。
“因此,从长远看,‘营改增’不会对全市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相反,企业在宽松的生存环境下,必然会释放其固有的创造性与成长能力,一旦企业实力增强,全市财税增收能力也将随之加强。”该负责人表示。